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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8-23 10:00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是北京市属唯一的大型多学科高水平科研机构,以服务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战略目标为己任,坚持“创新立院、人才强院、开放办院、服务兴院”发展战略,立足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重大公益研究和科技服务发展定位,努力成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主要职能包括管理所属单位业务、国有资产、干部任免,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制,提供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咨询、培训等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的通知》(京政办发〔1984121号),设立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内设18个职能处室,下属15家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本级)、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北京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北京市辐射中心、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北京自然博物馆、北京天文馆、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研修中心、北京决策咨询中心、北京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北京科技经济信息联合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及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03872.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580.3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292.6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64977.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6.59%;事业收入32162.9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2.96%;经营收入54.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6%;其他收入384.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9%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018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69.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8.38%;项目支出28496.2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1.6%;经营支出16.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2%

2017年结余分配8839.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51.1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481.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00.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科学技术支出64379.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8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30.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7%;其他支出725.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00.7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55.58万元,下降21.6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7年度决算200.7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55.58万元,下降21.68%。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培训支出标准和规模,减少了培训项目支出和不必要的培训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2017年度决算64379.2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309.26万元,下降3.46%。其中:

“应用研究”(款)2017年度决算37093.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339.51 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增减变动,减少了部分人员经费支出;年内追加的国家重大专项配套经费项目未执行完,结转下年使用。

“技术研究与开发”(款)2017年度决算10176.8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76.48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从严控制一般性经费支出;部分项目政府采购事项完成后经费有结余。

“科学技术普及”(款)2017年度决算16339.8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81.11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769.2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2.17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执行完后有少量结余。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730.17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文物”(款)2017年度决算730.17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445.4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9.89万元,下降4.2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445.4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9.89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由于计算基数变化产生的养老和职业年金缴费结余。

5.“其他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725.94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决算725.94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一致。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8878.5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0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29.94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33.01万元减少103.0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47.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74.88万元减少27.28万元。主要原因:从严控制一般因公出国境事项,出访人数减少、汇率变化、机票和住宿费打折等;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与德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比利时、新加坡、美国、乌克兰、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一流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就科技产业政策、技术转移模式和机制、高端人才引进、技术合作、高精尖技术、科普活动策划与合作等领域进行深入的合作并洽谈相关项目。2017年组织普通因公出国(境)团组8个,共计2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27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22.0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4.27万元减少12.2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北京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间公务往来接待以及国外来华指导科研工作的外籍专家接待事项。公务接待492批次,公务接待789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60.2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23.85万元减少63.56万元。2017年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用车,相关支出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27辆,相关支出减少。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0.6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7.1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1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2.45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9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79.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9.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12.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11.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39.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4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19645.56万元,其中:汽车78辆(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其中:财政拨款供养汽车33辆,已上交待处理汽车27辆,非财政供养汽车18辆),1701.43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36台(套),12539.68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2.04%,涉及金额9133.65万元。绩效评价的33个项目平均得分为92.97,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京津冀地区低碳发展的技术进步路径研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我院下属单位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作为雁栖湖生态技术评价组(北京市APEC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的研究支持单位,2015年对《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展纲》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出版专著《低碳生态城镇建设与科技创新研究》,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了低碳技术评价的中观和宏观应用前景。在中观应用上,与河北、天津高校开展低碳生态约束下钢铁行业及新能源产业的技术创新路径研究,使低碳的研究从面板数据分析深入到行业层面的剖析;在宏观层面,积极与市科委有关处室合作,推进《京津冀低碳发展的技术进步报告》的前瞻性研究。

低碳发展需要以低碳技术为核心、低碳产业为支撑、低碳政策制度为保障,但在低碳发展的实践中,京津冀政府采取了强硬的行政措施,而这种强力行政措施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经济增速显著放缓。由于低碳技术发展不仅直接助力节能减排,而且还有助于培养新产业、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因此,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申报“京津冀地区低碳发展的技术进步路径研究”项目,涉及项目资金77.11万元。该项目主要内容:(1)分析技术进步推动低碳发展的机理。(2)建构京津冀低碳发展指数;建构区域低碳协同发展指数。(3)从技术进步的来源、方向的视角,研究促进京津冀低碳协同发展的技术进步路径。(4)分析京津冀传统耗能行业——钢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典型代表——新能源产业的低碳技术发展和应用现状,梳理技术创新路径。(5)技术进步推动京津冀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评价结论

经专家评议,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4.62分,其中项目决策13.00分、项目管理25.72分、项目绩效45.90分,项目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把产出指标作为总体目标合理性不足,质量和进度指标也以产出数量表示;效益指标的全面性和可衡量性不足。服务对象指向性和满意度指标可衡量性不强。项目立项决策中办公会决议不够充分,缺乏客观性。

2.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项目委托外协支出占48.32%,该部分实施过程和监督管理缺少相应的支撑资料。合同签订存在不规范现象。项目支出劳务费和咨询费标准和数量不明确。

3.项目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反映项目绩效的资料、数据归集不够充分和完整,对项目绩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支撑不足。部分成果资料与项目的相关性不明确。项目没有开展相关满意度调查,无法体现项目的服务效果。

(四)建议

1.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注重项目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合理性,并予以细化、量化,做到可衡量、可考核。规范项目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性。

2.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更加注重科学化、精细化,特别要加强对项目委托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合同签订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防范执行风险和经济纠纷的产生。

3.严格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权限,明确开支标准,对科研课题经费支付的劳务费和咨询费要细化管理办法,保证费用开支有据可依。

4.做好项目过程管理和成果资料的归集、整理,做到管理过程留痕,使项目绩效和成果有充分的资料和数据支撑。

5.重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工作,界定好服务范围,采取有效方式开展调查和分析,使项目绩效得以客观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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