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
发布时间:2021-01-07 15:16


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成立于199510月,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国性、联合类3A级社会团体。是由一批长期在中央和西部各省工作的领导同志发起组建的。组成人员是对西部发展有研究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以及东、中部关心西部发展的人士。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东部省、直辖市建立的西部发展促进会,为本会团体会员。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积极宣传引导,认真抓好落实,加强沟通协调。落实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研究和促进我国西部的改革与发展,以求与东中部的发展相协调、相适应,以利于逐步实现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共同富裕、共同繁荣。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和团体,积极组织和参加对我国西部各项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和经建设等问题的调查研究,举办西部发展论坛,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开展东中部和西部之间的各类信息交流及咨询服务,牵线搭桥,加强横向联系,促进资金、资源、专业人才、技术的合理流动和项目合作,促进我国西部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三、开展同海外的经济、文化、技术交流与合作,支持“引进来”、“走出去”,组织信息交流、考察访问、进修培训,促进和帮助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项目合作等,以加快西部的发展。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高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到西部发展。本会的服务对象为中国西部,包括云、贵、川、藏、渝、陕、甘、宁、青、疆和蒙、桂,共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延边、湘西、鄂西等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自治州和自治县。西部地区总面积占全国70.8%,人口占全国28.7%,其中,5个民族自治区、27个自治州、83个自治区县(旗)的面积,占西部总面积86.47%,占全国民族自治地方总面积96.72%

本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调查研究和促进发展开展工作。在中央作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以来,遵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向有关领导机关报送多份调研材料和建议,为中央及有关部委制定西部大开发政策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持;在服务西部开发、促成项目合作、开展慈善公益事业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创办了“中国西部发展论坛”,该论坛先后在广西、浙江、云南、内蒙、北京、贵州等地成功举办了13届,目前已成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论坛;创办了《西部时报》;同时在西部实用人才培训、东中部与西部之间的信息交流、咨询服务、促进资金、技术的合理流动,促进西部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

根据章程,本会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以及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聘请了多位德高望重的领导同志和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本会顾问。本会根据日常所开展的工作设立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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